全民公众讯(何博伦)近日,通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盗窃案件,根据调查显示,被告人刘某、赵某并非首次犯案,二人此前都曾三次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,刘某、赵某分别于2019年3月、2016年7月刑满释放。然而,出狱不久的他们并未金盆洗手,反而依旧执迷不悟重操旧业。
2019年8月,刘某、赵某二人行至通化县某小区时,刘某欲上楼实施盗窃,赵某未加制止并在楼下为其“望风”,得手后,二人离开现场。案发后,赵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由于赵某犯罪情节较轻且为自首,故取得取保候审资格。
通化县法院在通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隔天,便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。由于现阶段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,为减少人员聚集,提高审判效率,主审法官白玉林充分利用互联网法庭,采取网络视频模式,使出席庭审的检方、被告人赵某与身处看守所的被告人刘某两地连线,依法“隔空”审理了这起双人盗窃刑事案件。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相关法律,被告人刘某、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
为严肃国法,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通化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。
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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